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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盗抢丨林西县公安局破获系列盗窃案

2017-02-19 赤峰公安


  近日,林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抓获一名系列盗窃案嫌疑人,破获案件4起。


  2015年夏季,林西县发生多起车内财物被盗案,犯罪嫌疑人采用拉拽车门方式将停放在小区内或路边的汽车车门打开,盗窃车内财物。案发后,林西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经研判,确定该系列盗窃案系贺某强所为。2017年2月初,民警发现贺某强出现在锡林浩特市,经蹲守成功将其抓获。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贺某强对其2015年在林西镇盗窃车内财物、盗窃摩托车、盗窃居民小区车库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贺某强已被林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车内财物被盗案件此类案件中,车主为贪图方便,习惯在车里留下钱物,这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而犯罪嫌疑人大多会选择居民小区附近的路边,瞄准无人看管的汽车下手,用自制工具开锁或者砸碎车窗玻璃盗走车内物品。

警方分析,由于车主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经常把轿车当成保险箱,各类贵重物品放在车内。犯罪嫌疑人将目光瞄准停放路边的汽车,使用砸车窗玻璃、技术开锁等手段盗窃车内财物。

针对车内物品被盗类案件,警方提醒广大车主要做好以下几点防范措施:

首先,车主在停放车辆时,要把安全意识放在首位,尽量选择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场。不要将车停放在偏僻路段或者没人看管的人行道上。

其次是车主在使用遥控钥匙锁车门后,应再次用手拉一下车门,以确认车门是否真正锁上后再离开。现在一些犯罪嫌疑人手持电子干扰器,潜伏在目标车附近,等车主随手按自己的遥控器锁车时,便利用干扰器进行干扰,使车主误以为已经锁上车门。等车主离开车后,犯罪嫌疑人便可轻松打开未锁的车门,实施盗窃。

再次是无论你离车时间长短,都要关好车窗,不要怀着“反正离开几分钟,很快就回来”的侥幸心理。不要在车内放贵重物品,特别是不要将皮包、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放在车内较显眼处。

另外,钥匙、银行卡、身份证也不要放在车里,以免带来连环损失。

此外,车主最好给爱车贴上玻璃膜,起到遮挡车内作用,以防被不法分子盯上;最好在车上安装报警装置或防盗装置,使犯罪嫌疑人有所顾忌,一旦有人砸车,能及时报警。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后,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保护好案发现场,等待警察到来。(提示来源:平安 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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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王佳伟 编辑/田静 审核/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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